二、《開羅宣言》確定了中、美、英三國共同作戰目標:“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日本自1868年實行明治維新後,將對外侵略擴張作為國策,以1874年藉口琉球船難民在台灣被原住民誤殺的“牡丹社事件”為嚆矢,開始了長達70年的對外侵略擴張。先後於1879年用軍隊佔領琉球,囚禁琉球國王於東京,吞併了琉球國;1895年在甲午戰爭清朝戰敗後強迫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強迫清政府支付戰爭賠款白銀兩億三千萬兩,並佔領台灣進行殖民統治;1910年強迫朝鮮簽訂《日韓合併條約》,將朝鮮淪為日本殖民地。在1929年世界性的經濟危機爆發後,日本與德國、意大利結成法西斯聯盟,企圖通過在世界各地發動戰爭以解決經濟危機。1931年日本出兵侵佔了中國東北,1937年發動了全面侵華戰爭;日本海空軍於1941年12月7日偷襲了美國珍珠港,日本天皇裕仁於次日發佈對美英宣戰詔書,太平洋戰爭爆發。日空軍除轟炸夏威夷、菲律賓、香港與新加坡外,陸軍在馬來半島登陸,先後佔領了馬來亞、新加坡、緬甸、菲律賓、印尼、關島、威克島、新幾內亞一部分、阿留申群島以及太平洋上其他許多島嶼。
面對日本軍國主義瘋狂的侵略行為,在日軍佔領區的人民展開了抗日救亡運動。殖民地琉球、台灣、朝鮮人民都曾舉行過轟轟烈烈的抗日活動。中國人民在日本侵略中國期間,國共組成抗日聯合統一戰線,進行了全國規模的抗日戰爭。部分台灣志士也回到大陸,投入了全民抗日的行列,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1943年,美國及其同盟國英、法、荷、澳和新西蘭在太平洋上對日軍開始了有限的反擊。中美英三國首腦蔣介石、羅斯福、邱吉爾於1943年11月22日到26日在埃及首都開羅召開會議,商討了聯合對日作戰計劃、擊敗日本後如何處置日本等問題,並於同年12月1日共同發表了《開羅宣言》,其主要內容如下:
“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絕不為自身圖利,亦無拓展領土之意。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的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日本亦將被逐出於其以暴力或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我三大盟國軫念朝鮮人民所受之奴役待遇,決定在相當期間,使朝鮮自由獨立。
我三大盟國抱定上述之各項目標並與其他對日作戰之聯合國家目標一致,將堅持進行為獲得日本無條件投降所必要之重大的長期作戰。”
在這裡,《開羅宣言》確定了三國共同作戰的目標: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的或佔領之一切島嶼;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日本亦將被逐出於其以暴力或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