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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試談若干值得重視的問題
http://www.crntt.hk   2022-09-26 11:43:23
 
  我所提的駭人聽聞的事情,是由美國智庫全球研究(Global Research)屬下的一位研究員(名叫卡塔魯奇,Tony Cartalucci) 所爆料的奇聞。原來這些學生被“泛民主派”所利用,做了過河卒子。因為,“泛民主派”領袖李柱銘與陳方安生,曾聯袂來到美國華盛頓請求聲援——他們的藉口,是要用香港發起使得中國大陸也“感染”到“西方民主制度”的火焰。由於他們如此的求援,美國的 “民主基金會” (NED)撥出了鉅資(壹佰萬美金)來援助“泛民主派”在香港發動的“佔中事件”。所以才能維持半年而不衰的盛況。這就是外來干涉的一個具體猙獰的實例。

  假如港英時代的《社團條例》沒有被英國人臨行前廢止了,香港特首就可以援用該法則,將這個“裡通外國”的組織定為非法組織,而加以取締。

  說起香港動亂的外來干涉因素,有人還懷疑“台獨分子”也插手其中。其動機是要“證明” “一國兩制”在香港試行,遭遇到他們所認為的失敗,以此來說服台灣人民拒絕“一國兩制”將來挪到台灣地區施行。雖然對此難以查證,但有分析家指出香港的“佔中事件”於2014 年爆發的時候,正好是台灣的地方選舉發生前兩個月。他認為:那個“巧合”的時效,不但幫助了(心懷台獨理念的)民進黨取得選舉勝利,而且還導致了兩年後(2016年初)的“總統”大選,將民進黨送進了台灣的“總統府”。

  除此之外,我們須注意中外媒體對香港特區的暴亂已開始用“恐怖”字眼加以定位。居然還有外電透露:這些動亂分子曾在一個名叫“歐斯陸自由論壇”(Oslo Freedom Forum)接受專業訓練。據稱:這個坐落於瑞典首都的論壇,是一個半公開的神秘組織。英國的BBC稱它為“動亂者的訓練所”;另《經濟學人》雜誌將它描寫為即將成為與“達沃斯(Davos)經濟論壇”享有同等地位的“人權論壇”。

  據BBC深入的瞭解,發現這個“歐斯陸自由論壇”是一個為世界各地反政府分子培訓的機構。據“歐斯陸“的培訓導師說,經過他們培訓出來的人們,已不是一群普通示威者,而是一支極為專業以及有組織的強大的叛亂團體;更是一支擁有強大火力足以從事顛覆破壞的族群。據BBC 2019年8月16日的報導,歐斯陸對香港示威者的訓練,可追溯至2014年的“佔中事件”。這個證實了早先相關的消息,“佔中事件”發動的前兩年,已有約一千港人出去接受專業訓練。他們回港後,精心策劃、以要求梁振英政府“普選”為藉口,開始初試牛刀來進行所謂“雨傘革命”。

  歷年來香港的示威遊行者,很多曾在這裡接受了同樣的對香港政權挑戰的培訓。根據BBC 提供的資料,“歐斯陸”有一位名Jamila Raqib的頭目,他的職責乃在主導培訓示威者擁有以下的本領與機會: ⑴如何有組織及隊伍來抵擋警察拘捕;⑵怎樣對付警察,以及如何控制與阻礙警察行動;⑶使受訓後的組織者(organizers)回到香港後,向更多其他示威群組給予類似的培訓;⑷這些組織者更教導示威群眾有效地調配物資、食物與食水等,以便讓大規模的示威能延續更長時間;⑸這些組織者,更教導示威群體如何更詳細部署帳篷以供示威時所需;俾便能長久進行暴動對抗警察(這些都是BBC派人參加“歐斯陸”舉行的集會中得到的點子與啟發)。

  三、中方對於這些外來有系統的滲透與顛覆行動,應如何回應與處理

  我個人認為,除了聽取媒體的報導(包括外電)有關“恐怖分子”的指控,國人自己應該對香港示威群眾的動態,作“近距離”的審查。設若對2019年歷久不衰的示威遊行作了“近距離”審查後,香港當局能確認他們“恐怖主義”標籤的可信度可以建立無誤的話,那麼解決的辦法已很明確擺在面前。譬如:

  特區政府可毅然決然地採取兩項措施:

  (第一)鄭重地公開宣佈那些示威遊行,已發展到大家公認為“恐怖主義”的行列;迫使特區政府不得不動用“國際反恐怖”運動已有堅決手段的先例,以期有效迎頭痛擊。目的在於保證香港社會與市民安全穩定的權益。

  (第二)由於參加這次動亂群眾與警察數目太大懸殊(近百萬對幾千人之數),特區政府為求履行它對香港全體市民的義務與職責,必須轉請北京調遣特殊“反恐部隊”,來到香港協助抵制與取締目下犯有恐怖暴行的示威動亂。

  這樣的辦法,能夠取得成功的秘訣有二:一方面,將示威動亂的惡化,直言不諱地定性為“恐怖”行列,足以爭取國際上普遍的支持。另一方面,動用中國為抵制恐怖暴行而設的“反恐部隊”,足以有效克服香港特區警察人手短缺的困境。

  在我們往下繼續以前,我要談一下外來的另一類干預。美國國會參議院有三位參議員,於2019年10月,聯名提出一個名為“如水法案”(Be Water Act)。將香港的暴亂定位為政府的錯:特區政府剝奪了港人的“民主”、“自由”、“人權”等。因此,美國國會要懲罰香港與中國大陸的官員。

  很怪異的是,提出此案的三位參議員中,有兩位宣稱他們最近剛去香港訪問回來,並說在香港時並沒有發覺任何暴行。在這以前,另一位參議員訪港後亦有同樣說法。這個問題,我們不能不正視。

  我建議的辦法是:中國可以邀請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派專人來香港查對。他們除了訪談示威遊行者與特區政府官員以外,還應明察暗訪地探詢一般老百姓(即無辜市民)。以便對香港悠長示威遊行過程中是否有暴力行動(甚至恐怖主義破壞)的發生,取得詳確公正的答案。如此經過國際刑警組織現場深入調查的結果,公諸於世,對於有無暴力之爭,可以定案而畫上休止符。香港特區與中國官員被污衊塗黑的令名,亦可因此而得到恢復了。

  以上是國人可以做的反制措施。至於中方還可以做出什麼努力,以期取得匡正平反之效,其責任當落在美籍華裔的頭上。由於時間的關係,我衹想說一句話,就是:我們應該鼓勵並支持更多華裔積極在美國的民主制度從事參政工作。譬如參選國會議員,以便發揮直接參與健康立法、影響美國政府對華政策之功能。

  最後,我要再加一句話。就是:美籍華裔團體與組織,應該團結起來,有步驟地(與有系統地)向美國國會進行遊說工作,以期影響有利於華人與中方的立法;而且還可趁機阻止類似以上“如水法案”的制定。我們必須知道:這樣的有系統的遊說,與支持更多華人參政之舉,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我們的榜樣,應該是猶太族裔如何運作影響美國對以色列(與中東)的政策。這一切都是合法的;也是有法可循的(可參照美國1995年制定的“遊說行動透露法案”,Lobbying Disclosure Act of 1995)。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2年8月號,總第2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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