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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瀆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女兒等遭聲押禁見
http://www.crntt.hk   2022-02-23 09:54:01
宜蘭縣長林姿妙。(照片:中時新聞網)
  中評社台北2月23日電/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疑涉貪污等弊案,昨天再度傳喚中國國民黨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經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還有財產來源不明,今天凌晨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媒體報道,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政府疑涉貪污等弊案,昨天再度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縣長官邸等處,並傳喚林姿妙、林姿妙的二兒子林佑澤、女兒林羿伶與部分縣府一級主管到案說明。

  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今天清晨近6時召開記者會表示,承辦檢察官昨天傳喚、拘提包括林姿妙等20多名被告與證人,依法搜索6處有關處所,全部偵訊於清晨5時結束。

  檢方追查,這次偵辦除對宜蘭縣政府2019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繼續追查,辦案人員發現1月14日當時首波偵訊結束,被告林佑澤剛離開地檢署後,立即與被告楊吉雄(前國民黨籍“立委”)、還有楊吉雄胞弟楊耀火等,涉嫌共同藏匿相關案件證據。

  檢方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姿妙、林羿伶與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林姿妙也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的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縣府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縣府建設處都市計劃科長龍非池,涉圖利罪嫌,分別諭令新台幣15萬元交保;林佑澤涉犯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原本聲押禁見,後改諭知200萬元交保;楊吉雄諭知150萬元交保;楊耀火原本聲押禁見,後改諭知15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訊畢後都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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