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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地方稅體系勢在必行
http://www.crntt.hk   2021-04-21 08:19:48
  中評社北京4月21日電/近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由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貫徹落實“十四五”規劃綱要、加快建立現代財稅體制有關情況,其中任務之一是加快健全地方稅體系。

  經濟日報發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於長革文章表示,健全地方稅體系,既是理順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進一步完善現代稅收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緩解地方財政收支矛盾、提高“三保”能力和治理效能的現實需要,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

  文章介紹,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主要側重點,是在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關係的基礎上,提高中央財政集中度,將稅基大、稅源充裕的主要稅種劃分給中央,同時稅收立法權限和管理權限高度集中於中央。隨著分稅制的運行實踐,地方稅體系建設方面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和問題,其中之一是地方稅種收入規模小、稅源零星分散,缺乏具有穩定收入來源的主體稅種,對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依賴程度不斷提高。營改增之後,隨著營業稅這一約占地方稅收入30%的主體稅種的消失,加之持續減稅降費政策導致的減收效應逐步顯現,地方財政收入增速不斷下降,而“三保”等剛性支出增加,地方財政收支矛盾日益顯現。這進一步凸顯了加快健全地方稅體系的必要性。

  為了緩解地方特別是基層的財政收支矛盾,2019年10月,國務院出台了《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在現階段地方沒有主體稅種的情形下,該方案有助於保障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穩定地方稅收預期,但從中長期來看仍屬權宜之計,治本之策唯有靠加快健全地方稅體系。

  文章認為,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國內外經濟形勢複雜多變的背景下,需要加快實施有利於“六穩”“六保”工作的政策措施,相關政策均需要地方政府去落地實施。因此,激發地方的積極性至關重要。否則,地方政府特別是基層政府在財政入不敷出的背景下,地方積極性的有效調動將受到制約,不僅一系列政策措施難以落到實處,而且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也將直接受到影響。有鑒於此,“十四五”時期,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積極推進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係改革和稅收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地方稅體系,並爭取盡快實現重大突破。

  首先,應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稅政管理權限。在中央統一立法和稅種開征權的前提下,通過立法授權,適當擴大省級稅收管理權限,授權省級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需要,依法確定地方稅具體稅率、稅收優惠政策等事項。這樣,地方政府可以根據自身承擔的事權與支出責任,並結合本地區實際開辟稅源,籌集適量的財政收入,用於履行自身職責,實現責與權的平衡和統一。

  其次,要著力打造地方稅主體稅種,加強稅基建設。一是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認真總結上海、重慶試點經驗,整合目前房地產開發、流轉、保有環節各類收費和稅收,統籌推進房地產稅制度改革。二是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在全面實施從價計征方式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資源稅徵收範圍。三是按照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方案,結合消費稅立法統籌推進消費稅改革,擴大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以及高檔消費品和消費行為的徵收範圍,將徵收環節由生產環節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並逐步下劃地方,補充地方稅收收入來源。

  再次,結合健全直接稅體系,調整所得稅分享比例。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積極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適時將資本所得納入綜合所得範圍,適度擴大專項附加扣除範圍與標準,優化稅率結構,更有效地體現高收入者多納稅原則。在此基礎上,可考慮將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中央和地方的分享比例調整完善,適當提高地方分享部分,以充實地方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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