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互聯網+”的“流量驅動”效應。利用互聯網和物聯網技術可以更好地連接社會萬物,利用互聯網構建開放的平台、開放的數據、開放的應用、開放的系統,實現人人互聯、機器互聯、城市部件互聯、內容互聯,從而更好地匯聚社會流量,以數據流引領人群流、資金流、貨物流、交易流,利用互聯網共享驅動社會中各環節、各要素互聯互通,使得服務便捷化、資源均等化,促進各類互聯網服務的模式創新。
二是“大數據+”的“數據驅動”效應。數據已經成為當今時代與土地、勞動力、資本、管理等傳統要素同等重要的生產資料和生產要素,利用大數據可以推進構建社會數字資產,以資源化、資產化、資本化的思路,構建數據模型,建立可以快速使用的數據資產體系,同時構建數字化模式,用數據科學的視角,分析數據,發現數據的商業價值,最終實現數據驅動業務,數據指導決策,使得數據成為一種新的產品,成為業務流程的依據,重構商業模型,推動產業發展從資本密集、人力密集轉向數據驅動轉變。
三是“人工智能+”的“算法驅動”效應。人工智能技術及其應用可以整合社會的各種系統和服務,提升資源利用的效率、優化社會管理和服務,人臉識別、語音識別與合成、機器人、無人機等人工智能技術和應用正在改變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人工智能技術可以面向新的應用場景,將人工智能技術與行業知識融合後,通過人工智能算法,實現各領域應用的機理模型、知識模型、物理模型等和數據模型融合,實現跨界創新和智能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