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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2月23日電/據新華網受權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全文如下: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民營企業在推動發展、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和擴大開放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我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現就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推動民營企業改革創新、轉型升級、健康發展,讓民營經濟創新源泉充分湧流,讓民營企業創造活力充分迸發,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確保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遵循市場規律,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注重採用市場化手段,通過市場競爭實現企業優勝劣汰和資源優化配置,促進市場秩序規範;支持改革創新,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強法治保障,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推動民營企業築牢守法合規經營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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