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世事也很難預料,說不准在民調作業過程中,會有同情及反彈因素,或是對手陣營使用“灌水”技巧等,而意外地令賴清德佔優,但差距將不會很大。這種“在誤差範圍之內”的現象,就必會成為蔡英文“不認賬”的籍口,從而祭出預先準備好的手段,包括“霸王條款”等,總之就是無論輸贏,都是應由蔡英文再次代表民進黨出戰“二零二零”。
文章說,在初選有了結果之後,蔡英文就將會整理戰場,集中優勢兵力全面進攻其在二零二零年“總統”大選中的主要對手。從此前已經局部開展的輿論戰看,蔡英文將會主要針對韓國瑜,當然也不會輕忽郭台銘、柯文哲。除了是大打“小三王女士”之類的道德輿論戰之外,可能還將會杖恃民進黨佔有“立法院”多數議席的優勢,0大打法律戰,挫低韓國瑜的銳氣。
可能會做的第一步,就是修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禁止帶職參選”的條文。具體的規範,可能是民選公職人員的任期未過一半或三分之二者,不得帶職參選另一項公職,如要參選另一項公職就必須辭去現有公職,並退回已經領取的選舉補助金。而且,因為進行補選而所耗費的選舉經費,應由原提名政黨及參選人支出,以避免政黨及個人因顧及自身利益,而損耗社會成本及公共經費。
去年“九合一”選舉,就有幾位現任“立委”參選縣市長,而宣佈辭職參選。這當然首先是選戰策略,但確實也具有一定的正面意義。其實,澳門特區的法律實踐,就是《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除了爭取連任的行政長官之外,其他的公職人士及司法官,在宣布參選行政長官之前必須辭去現任職務。
因此,這幾天就有人提出討論,並進行修法連署,據說已徵集到一定數量選民的簽名。這有可能是自發的行動,更可能是民進黨在“放風”,試探反應,並對韓國瑜、柯文哲製造干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