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全國台灣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楊幽燕指出,蘇貞昌以“武漢肺炎”惡意攻擊大陸,游錫堃鼓吹“台美建交”,吳釗燮通過“竄訪”歐洲國家等勾連外部勢力。這些謀“獨”言行對台海和平穩定造成嚴重威脅。國台辦的懲戒措施極具針對性,旨在呼籲台灣民眾要和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劃清界限。
再者,警告台灣勿走向“法理台獨”,設定台灣憲政改革及兩岸政策之底線及紅線。行政院長蘇貞昌稱呼大陸是“別國”、多次不友善對待中國大陸且充滿挑釁言詞;且其女兒立委蘇巧慧曾領銜41名立委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內容涉及取消“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用法,改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文字。這樣憲法及其增修條文修正案,形同是將“兩國論”、“一邊一國論”入憲,被視為是一種實質性的“法理台獨”。同時,主張廢除增修條文前言“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更是涉及改變兩岸關係性質與國家定位。
最後,擴大對台獨打擊面向。大陸指控台灣民主基金會及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並界定其為“台獨”分子的關聯機構,打著民主、合作發展的旗號,在國際從事分裂中國的活動,拉攏反中勢力、渲染中國威脅論等。大陸禁止大陸組織、企業和個人與上述兩家基金會合作,也禁止與捐助兩家基金會的四家台灣企業,包括宣德能源、淩網科技、天亮醫療及天眼衛星科技進行任何交易及合作,並且禁止其相關負責人入境大陸。
同時對游錫堃擔任董事長的“台灣民主基金會”的執行長、吳釗燮擔任董事長的“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的秘書長實施制裁,禁止其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前者目前的執行長為黃玉霖,曾任交通部政務次長、台灣港務公司董事長、台中市府建設局長、海基會主秘等職,現仍為交通大學教授。後者秘書長為項恬毅,是職業外交官,長期在外交部門任職,曾任駐科威特代表、駐諾魯共和國大使、外交部經貿司副司長等職。
肆、公布“台獨制裁清單”之政治影響效應
大陸公布“台獨制裁清單”,一方面可能產生“寒蟬效應”;另一方面也可能產生“聚合效應”及反作用力。
首先,打擊民進黨黨內派系主張台獨者涵蓋各派系。例如最大派系“英派”的柯建銘,作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協調黨團及行政機構通過“國安五法”,進而阻滯兩岸關係發展;及接待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隸屬第二大派系“新潮流”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也與柯建銘被制裁的原因雷同。同時也打擊現為海派(湧言會)及英系成員王定宇;制裁第三大派系“正國會”精神領袖立法院長游錫堃;打擊“蘇系”傾向“法理台獨”的“修憲台獨”路線。
立法院長游錫堃曾於2007年擔任黨主席時通過《台灣正常國家決議文》,公開要求正名制憲、以台灣名義參與聯合國;一向以推動 “台灣國家正常化”為職志。蔡英文執政後倡議修憲,“正國會”召開“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會議,提出修憲條文草案,將前言部分“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變動為 “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依據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其前言明載 “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一旦廢除之,形同在憲法上不再以“國家統一”為願景與目標,此牴觸大陸所制定《反分裂國家法》。
其次,公布台獨制裁清單策略性規避台最高領導人,保留兩岸關係些許轉圜空間。
復次,產生“寒蟬效應”遏制台獨聲勢飆漲。大陸採取以法制獨、懲戒台獨,這對潛在台獨人士將產生“寒蟬效應”,進一步嚇阻其台獨意識及行為揚升,宣稱“正告台獨頑固分子必須懸崖勒馬,膽敢以身試法,必將遭受嚴厲懲罰”、“認清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的害台本性,看清自身利益福祉所繫,自覺與台獨分裂分子劃清界線”,目前涉及處置台獨的相關法律如《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刑法》、《反間諜法》等法皆可資援引。未來也可能通過《國家統一法》進一步規範,足見大陸在“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理念引導下,逐漸建構“以法制獨”的法律體系。
例如大陸即運用《反間諜法》及其實施細則,使其成為一種極其有效的遏制分離主義的法律戰,並擴大定義“間諜行為以外的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共8類,延伸反獨的涵蓋面,包括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活動;捏造、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的文字或資訊,製作、傳播、出版危害國家安全的音像製品或者其他出版物;利用社會團體或企業組織;利用宗教;利用邪教;煽動民族分裂;擅自會見境內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者重大嫌疑的人員。
所謂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舉凡分裂國家、破壞統一、煽動民族分裂,皆與分離主義息息相關。實施細則規定“針對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這顯示其打擊面涵蓋境內外。
再者,產生“聚合效應”刺激台獨主張者訴求更激進化。大陸公布台獨制裁清單,也將會產生“聚合效應”,拉攏支持“九二共識”政黨及認同兩岸和平發展民眾,共同“堅決抵制、反對台獨分裂活動,與大陸同胞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顯然,大陸除了擴大對獨派人士、綠色企業、綠色台商及非政府組織壓制外,更建立反獨促統的統一戰線,拉攏倡議“兩岸一家親”的台灣民眾黨及支持“九二共識”泛藍政治聯盟。通過“求同存異”、“存同化異”、“聚同縮異”,團結統派、拉攏中間派及打擊獨派,建立反獨促統聯盟陣線。
大陸祭出“台獨制裁清單”,也可能對台獨者產生“聚合效應”,台獨制裁清單上的政治人物及綠色企業,因終身被追訴,其台獨主張及政治行為也可能更為激進化。大陸並未將既往反對或主張凍結、廢除《公投台獨黨綱》的柯建銘加以排除,而是視柯作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卻協調內部通過“國安五法”,進而阻滯兩岸關係發展。然當將柯界定為“台獨頑固分子”時,可能也會將柯從務實政治主張者,推向獨派政治聯盟及陣營中,是否會產生這樣極化效應或聚合效應,仍有待觀察。
最後,激進台獨路線反而刺激大陸推動急統與武統。台獨頑固分子可能因共同命運、危機感使其凝聚團結,強化其台獨訴求更為僵化與激進;更積極推動“抗中保台”路線、“聯美抗中”戰略,強烈挑戰大陸對台“反獨促統”、“融合漸統”、“融合和統”政策,其政策主張也就由“維持現狀”轉為“改變現狀”。且若獨派繼續執政,大陸勢必強化對台灣軍事外交等全方位壓制,也會誘發台灣採取反制措施,致雙方轉圜空間縮小,最終台灣恐難以跳脫“被戰爭”陷阱及風險。為避免台灣情勢進一步升高,也有學者專家建議中美兩大國應管控“分歧”及共管“台獨”,設定兩岸當局採取“台灣不獨、大陸不武”的政策底線,應是納許最佳平衡點(Nash Equilibrium)。
大陸尚未將蔡英文、陳水扁及賴清德納入台獨清單名冊,一方面保有未來兩岸政策轉圜空間、交流及對話可能性;另一方面藉由“寒蟬效應”試圖遏制或避免其更走向激進化台獨路線。顯然大陸對獨派人物的懲戒,先是針對政治人物,後拓展至其支持的“綠色台商”,也擴及由其擔任負責的非政府組織相關主要執行者,甚至採取“連坐法”擴及其家屬成員,已有打擊擴大化“無限上綱”之趨勢。如此高懸反台獨利劍,確實對潛在主張台獨者產生“自我審查”之壓制作用;也對已經有傾向台獨政治主張者,產生“自我約束”作用,切勿再提出更為激進化訴求, 以免終身被刑事追訴究責。
伍、結論
“寒蟬效應”及“聚合效應”兩種俱存,顯示公布“台獨制裁清單”將會產生“雙面刃”效應。大陸應有“改過銷過”做法,任何人衹要從支持台獨轉變為支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爾後言行一致,通過一定期間觀察期即可以除名,這樣才不會壯大台獨聲勢,進而形成一股強烈“抗中保台”聯盟。另作為民進黨黨團召集人柯建銘本身雖無極端台獨意識,但在國安五法通過其協調及接待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儘管其曾力主凍結、廢除《公投台獨黨綱》。這是否導致柯建銘的兩岸路線更為激進化,頗值得觀察。
大陸未將蔡英文、賴清德及陳水扁納入“台獨制裁清單”,顯然有其策略性思考及善意表達。
然而,這也給台灣民眾一種政治想像及理解,台灣的兩岸政策也必須高度自制、不應過度挑釁大陸;大陸對蔡、賴仍留有想像空間或者不願激化兩岸敵對,因此,民進黨當局的兩岸路線,不應踰越大陸對台政策的“底線”及“紅線”。而民進黨當局提出“對岸鄰國論”、“兩岸互不隸屬”,悖離“維持現狀”承諾及極具挑釁性。這強化大陸對台政策“反獨促統”力度。同時,採取“單邊行動”措施,產生“骨牌效應”、“寒蟬效應”、“連鎖效應”,而公布“台獨制裁清單”恰可達到“殺雞儆猴”之戰略目的。若民進黨當局能回歸“九二共識”軌道,兩岸始能重啟對話、協商機制,從而建立兩岸和平穩定關係架構。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2年10月號,總第29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