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爲,要在對台工作中貫徹好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像爲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要把這些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要聽取台灣同胞呼聲,研究還可以推出哪些惠台利民的政策措施,祇要能做到的都要盡力去做。
到了2021年3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強調,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邁出更大步伐,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換言之,從通、惠、情的兩岸一家人視角,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邁出更大步伐。
綜上所述,雖然面對兩岸的制度化溝通管道中斷、國共兩黨高層會面與國共和平發展論壇不再的節點,但基於兩岸民間經濟貿易交流有增無減,尤其台灣對大陸貿易依存度已高達44%以上的情況之下,習近平總書記的一系列對台工作重要論述,讓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推進有引導方向,更使得面臨逆境的兩岸關係,經由兩岸融合發展,逐步積纍正面發展能量。
三、整體性治理的融合發展
在習近平總書記上述兩岸融合發展的對台工作重要論述指導下,尤其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逐步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31個機構研究出台《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在2018年2月28日公告了31項惠台政策。
如同31條惠台措施精神,爲了深入貫徹落實2019年的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以及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2個有關部門,在31條惠台措施的基礎與成果上,進一步於2019年11月4日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26條惠台措施。
不僅如此,爲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細落實31條、26條惠台措施,持續幫扶台資企業復工復產等,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在2020年5月15日聯合印發《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
到了2021年3月17日,爲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推進“十四五”規劃落地實施,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機遇,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林業高質量發展,由國務院台辦、農業農村部等11部委,聯合出台《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
由於惠台政策的努力落實,已超過2,000家的台資企業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稅收優惠,100多家台企獲得工業轉型升級、綠色製造、智能製造等專項資金支持,800多名台胞考取了大陸諸多熱門行業職業資格,100多名台胞獲得了大陸各類榮譽稱號。
國台辦也在20個省市授牌設立了76個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共入駐或服務台企及團隊約2,000個,纍計超過10,000名台灣青年在基地和示範點實習、就業、創業,超過70,000人次的台灣青年參與基地和示範點舉辦的各類交流活動。
在大陸200多所高校就職的台灣教師已有1600多人,72名台灣專業人才入選了國家“千人計劃”。在大陸工作的台灣研究人員申報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和青年項目課題157項,其中立項58項。國家藝術基金收到12個與台灣地區的機構或單位開展合作項目的申請,還有19位台灣藝術家申報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
在中央引導,各地方政府良性競爭下,已有超過102個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出台落實31條措施的具體實施意見,其中包括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2個副省級城市,57個地級市,1個市轄區和4個縣級地方以上,結合了當地的實際情況,推出具體施行方法。
但不容諱言,兩岸融合發展在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標準要求下,仍有發展更好的空間,其中包括:
(一)許多地方積極推出配合中央31、26、11、22條等惠台措施的政策,但政策目標的整合性稍嫌不足,使得一般台胞無法完全理解與有效地實際應用,影響融合發展的政策效果。
(二)大陸各地頒發的政策涉及許多政府職能部門,權責的明確性與部門的協調性還有加強空間,甚至有些非涉台部門還不太瞭解相關惠台措施的內容,無法及時有效落實融合發展的政策目標。
(三)各地台辦雖是惠台措施的主要權責窗口,但相關政府部門落實政策的具體流程、申請資料、聯繫方式等信息不見得公開,使得許多事務仍需經由台辦轉知與溝通,降低政策執行的效率與效能。
(四)各部門都有涉台事務的資訊,但是信息的及時更新、主動搜集、匯整管理、共享與整合等有所欠缺,使得後續的政策研擬、執行、評估,無法準確有效推進融合發展的目標與效果。
(五)台胞礙於參與大陸團體的資格,所以生活範圍與咨詢對象,仍多屬台胞生活圈,實際的參與管道稍嫌欠缺,甚至也不瞭解大陸的政治經濟社會等制度,因此以融合發展推進的兩岸認同還需強化。
如前所述,整體性治理希望能達到政策目標一致、執行手段相互配合,切實符合人民需求。這可以從治理層級、治理功能、公私部門協力等方面進行,跨越部門之間的鴻溝,從整體角度構建政府的功能。進而言之,需要解決人民問題爲導向、整體性的活動與合作、協調目標與手段、重視信任感與權責感、有效運用信息技術。
據此,在習近平總書記兩岸融合發展的對台工作重要論述指導,以及整體性治理的概念下,兩岸融合發展政策可以推進得更好:
(一)著眼大局大勢,又要注重落實落細,因此除了徵詢台胞的需要外,更要尋求台胞與涉台部門的目標一致,公私部門協力達成共同目標,把工作做到廣大台灣同胞的心裡,增進台胞的認同。
(二)惠台政策涉及許多政府職能部門,相關權責與協調要明確可行,因此可考慮整合出高位階的協調機制與法律文件,讓涉台的相關政府部門有整體性的協調與法規制度可積極運作。
(三)爲避免治理碎片化、信息不完整、服務不到位,協調整合并提供具體可操作信息,讓有意申辦相關事務的台胞可以迅速有效地獲得服務,真正感受到大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
(四)面對信息時代,應該有效應用信息技術,更新、搜集、管理、共享涉台事務的資訊,充分進行相關信息的整合,發揮整體性治理的優勢,準確推進兩岸融合發展。
(五)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要邁出更大步伐,應該是讓台胞可以有同等待遇,真正實質參與經濟、文化、社會甚至是政治團體,有參與才有認同,則兩岸融合發展將能更加深化,發揮力量。
在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論述,與整體性治理思維的引導下,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亦即在新四通下更讓人才與資源應通盡“通”,落實落細實踐中國人幫中國人的“惠”台政策,增進同胞親“情”和福祉以拉近心靈距離,有目標、有方法、公私協力地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則當前兩岸關係雖然面對節點,但道路是崎嶇的、前途是光明的,兩岸人民終將心靈契合,攜手走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大道。
注釋:
①本文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課題“一國兩制的行政功能研究”(批准號:19BZZ106)、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課題“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研究”(批准號:19ZDA129)階段性成果。
②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 Our Global Neighbourhood: The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p.2-4.
③G. Stoker, "Governance as Theory: Five Propositions", 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 Vol.50, No.1, 1998, p.17.
④D. Garland. “Governmentality and the Problem of Crime: Foucault, Criminology, Sociology”, Theoretical Criminology, Vol.1, No.2, 1997, p.174.
⑤T. J. Biersteker, “The ‘Triumph’ of Neoclassical Economics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Policy Convergence and Bases of Governance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 in J. N. Rosenau and E.-O. Czempiel eds., 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 Orde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02.
⑥R. A. W. Rhodes. “The New Governance: Governing without Government,” Political Studies, Vol.XLIV, 1996, p.660.
⑦王浦劬、臧雷振編譯,治理理論與實踐:經典議題研究新解,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8年,頁6-20。
⑧書彬,跨域公共危機:整體性治理研究,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9年,頁11-31。
⑨Perri Six, Diana Lest, Kimberly Seltzer and Gerry Stoker, Towards Holistic Governance: The New Reform Agenda,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2.
⑩申麗娟,整體性治理視角下的社會治理現代化轉型研究,重慶: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18年,頁32-34。
⑪Merriam-Webster, "Integration",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integration,June 16, 2021.
⑫Merriam-Webster, "Development",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development, June 16, 2021.
⑬新華社:《習近平強調: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 促進共同發展造福兩岸同胞》,《中國共產黨新聞網》,http://cpc.people.com.cn/n/2015/0304/c64094-26637365.html,2015年3月4日。
⑭《習近平總書記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新華網,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5/04/c_1115169416.htm,2015年5月4日。
⑮新華社:《習近平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分別參加代表團審議》,全國人大信息中心,http://www.npc.gov.cn/zgrdw/pc/12_4/2016-03/06/content_1970186.htm,2016年3月5日。
⑯《習近平總書記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堅持“九二共識”是兩岸民意主流》,《人民日報(海外版)》,2016年11月2日,第1版。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1年9月號,總第28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