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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從1947年的一條新聞通稿說起
http://www.crntt.hk   2021-10-04 00:18:25
圖一:廈門《江聲報》剪報(資料提供:郭明木)
  中評社北京10月4日電(作者 汪毅夫)多年前,我讀郭明木《聽見廈門歷史的聲音》(中國戲劇出版社2013年版),就對這本書、也對書中所刊廈門《江聲報》1947年11月16日新聞剪報《廣播新節目,今有台灣音樂》(圖一)印象深刻。其文曰:“本市廣播電台,頃接台灣廣播電台來電,以台灣省音樂比賽及民謠比賽,入選者已由該台排定廣播時間,十六日晚八時十五分至九時,由中選者及台灣音樂家參加播奏音樂,民謠播唱則定本月廿三日晚八時十五分至九時廣播,廈門廣播電台已決定准時代為播送”(圖一)。近日,泉州友人陳冬挺發來廈門《星光日報》1947年11l月16日新聞剪報《廈門廣播電台轉播台灣民謠》(圖二)、《中央日報》(廈門版)1947年11月16日新聞剪報《台灣音樂民謠比賽 今起開始廣播》(圖三)。比對之下,這三條同時於1947年11月16日發表的新聞,除題目不同外,內容幾乎完全相同。顯然,廈門《星光日報》、廈門《江聲報》和《中央日報》(廈門版)的上記新聞,屬於1947年的一條新聞通稿。我就“新聞通稿”的定義,查詢“百度”,也請教新聞學專業的老師和學生,得到的最簡(也是最合理)定義是:一個單位發給數個傳媒的同一的新聞文本。在我看來,網上“度娘”等給出的“始於1950年代”、“源於美國”、“本是通訊社的專利”等語,可能并非“新聞通稿”的本來應有之義。

  上記1947年的新聞通稿,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台灣光複初期閩、台兩地的互動和合作。台灣廣播電台和廈門廣播電台都是從日偽接收的電台。台灣方面,接收人員於1945年11月10日接收台灣電台,16日接收台中電台,18日接收台南電台,20日接收嘉義電台,27日接收花蓮電台。廈門方面,廈門廣播電台於1946年2月1日接收、改造完畢并開播。1946年11月,台灣音樂、民謠比賽優勝者在台灣廣播電台播奏和播唱,廈門廣播電台同步轉播,廈門幾個媒體同時發表新聞通稿。這是閩、台兩地廣播業者、報界業者、演藝業者和民衆共襄的盛舉。當年台灣廣播電台節目科的科長是台灣音樂家呂泉生,科員謝旭是從重慶國立音專畢業的廈門音樂家。1947年台灣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呂泉生特意指派助理張花子、錄事林寬兩位台灣員工護送謝旭返回住所,其情可感!台灣廣播電台1947年舉辦音樂播奏、民謠播唱,台灣音樂家呂泉生同廈門音樂家謝旭應該也有愉快的合作。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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