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9年以來,國內在定義少數民族時,賦予了每一個民族特殊的政治權益,再在政治權益的基礎上建構那些民族的歷史和文化——其實大部分少數民族原本都沒有寫過自家的民族歷史,這些工作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民族平等政策下幫助他們完成的。完成之後,把原本不那麼清晰、不那麼重要的族群文化界限本質化、清晰化了。界限的明確,使得少數族群逐漸形成或強化了民族意識,而這種民族意識跟西歐式的民族國家意識相一致,部分人逐漸把政治訴求上升到跟整個中華民族利益相衝突的一個狀態。
這狀態在中國人民的解放過程當中或許是一個必要因素,因為那時要解決的是過去幾千年來處於優勢地位的漢人文化對少數族群的壓制;但過渡階段過去之後,我們要建立一個現代民族國家,中國應該是中華民族的民族國家,我想馬戎先生的建議非常重要,就是應該強調族群身份的文化性,減弱其中的政治性。
說直接點,族群文化差異有非常悠久的歷史,少數族群的文化可以也應該獲得國家的大力保護和支持,但不管漢人還是少數族群,他們的政治身份只能有一個,那就是中華民族一員,在此之外,不應該存在第二個平行的政治身份,這是減少國族分裂風險的必要思考方向。
觀察者網:在實際操作中,要怎麼把政治性和文化性剝離開來?
► 吳啟訥:我覺得第一步可以從文化氛圍入手。我們現在的一些文化出了問題,比如講一個人的身份,一定要講他的姓名和民族,這點甚至會追溯到古人那裡去。我看到有一本《曹操傳》,在介紹曹操時,開宗明義就寫“曹操,漢族”,這就有點過分了——不僅古代並不存在漢族這個概念,現實生活中個人身份的確立也並不需要提到他的民族。
我舉個例子。東南亞國家非常重視宗教,他們在身份證上一定要標識自己信仰的宗教。當地很多華人有時候並不確定怎麼標識,只好在身份證上填寫儒教或孔教(Confucianism)。其實是否標明自己的宗教性,對中國人來說並不是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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