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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萊劑遭約談違憲?顧立雄:言論自由有範圍
http://www.crntt.hk   2020-12-17 11:06:25
顧立雄(右)今天出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左為藍委李貴敏正在進行質詢。(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2月17日電(記者 黃筱筠)警方約談反萊豬的精神科醫生蘇偉碩,中國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上午質詢問到,只因為他說萊劑有毒,蔡英文身為法律人的歷史定位卻發生違法違憲事情?“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答覆說,委員問的事情不是他主政事項,無法針對個案表達意見,但言論自由有一定範圍,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一是有相關要件下的制約。

  律師出身的顧立雄進一步讀出法條說,言論自由有一定範圍的,另根據食品衛生管理第46條之一,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是有相關要件下的制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今天審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收支部分,並處理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總統府”預算凍結項目1案。“總統府”秘書長李大維、副秘書長李俊俋、“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副秘書長徐斯儉、“國史館”長陳儀深等人出席。

  李貴敏詢問顧立雄、“總統府”秘書長李大維、副秘書長李俊俋等,“總統府”認為台灣人民要不要言論自由?李大維先回答,依據“憲法”當然。

  顧立雄說,從“國安”觀點來看,面對敵對勢力要建立一定防衛機制。李俊俋表示,“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他認同。

  李貴敏表示,反萊劑醫師蘇偉碩被約談,以法律人角度認為這樣約談意見不一樣的人,查水表不是第一次,難道蔡英文歷史定位是法律人,卻發生違法違憲的事情?

  顧立雄答覆說,我想李委員也是法律人,應該很清楚“憲法”言論自由受到“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限制,從“國安”角度來看我們還是有危機中“國家”,受到敵對勢力不斷滲透,有民主防衛必要。委員問的事情不是他主政事項,無法表達意見。

  李貴敏詢問,你認為是“衛福部”移送警方調查,但是你剛念的條文是說假訊息,為什麼有毒是假訊息,無毒不是假訊息?你判斷事情有事先的立場嗎?

  顧立雄強調,這不是“國安會”主政範圍,個案由權責單位去查處,這個部分要有相關單位去調查,他無法對個案做出評論。

  李貴敏又問,有毒、無毒有沒有“國安”問題?顧立雄說,“國安會”關切是有沒有利用民主機制進行輿論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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