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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靖:里斯本大地震與康德哲學轉向
http://www.crntt.hk   2020-07-02 10:41:55
 
  里斯本大地震發生於1755年11月1日,震中位置為里斯本西約一百公里的大西洋底,地震有感半徑達兩百公里,地震引發的海嘯浪高三十米,英、德、法三國均受其害(遠在普魯士的康德也注意到附近滕普林湖水出現“奇怪的”變化),死亡人數高達二十餘萬。此次地震為歐洲歷史上最大地震,也是人類史上破壞性最大和死傷人數最多的地震之一。

  令人困惑的是,地震(以及隨後蔓延的火災)使得全城數百座教堂、修道院和其他公共建築毀於一旦,但城中的妓院卻完好無損,這一現象使得素以“虔誠”著稱的耶穌會教士和神學家抓狂不已。新教神學家約翰·格奧爾格·齊默曼(1714-1795)認為天主教的聖人崇拜方式以及“異端”審判是地震發生的根本原因:地震發生的日子恰逢天主教的萬聖節,便是顯著的標誌;而宗教裁判所在地震中率先被震塌則是“人神共憤”的必然結果。對此,天主教人士自是不敢苟同。1756年秋,葡萄牙最有影響的耶穌會士加布里埃爾·馬拉格里達(1689-1761)發表著作《一種看法:這場大地震的真正起因》,對上述“謬論”嚴加駁斥。在書中,馬拉格里達告誡包括新教徒在內的全體民眾必須深刻反省:“別忘了啊,里斯本!毀滅我們房屋、宮殿、教堂和女修道院,燃起吞噬無數珍寶的大火,和讓眾生喪命的原因……是你罪孽深重的邪惡!”——這位教士堅決反對把里斯本大地震歸結為自然現象,相反,他堅持認為這正是該國新教徒(他稱之為“新基督徒”)倡導的罪惡生活方式諸如看歌劇、聽音樂、賞鬥牛等奢侈享樂所帶來的惡果。

  與上述觀點相似的是英國基督教神學家約翰·衛斯理(1703-1791)。他在1755年日記中寫道:“地震是神意裁判的一種表達方式。”在地震之前,這位“衛斯理宗”的創始人不止一次觀測到哈雷彗星,這使得他益發堅信上帝對“悖逆”子民的懲罰已迫在眉睫。事實上,大地震之後在牧師與神學家中最為流行的觀點是:這場地震乃是上帝對子民的警示,也是末日來臨的預兆——世人唯有懺悔罪孽並改變其生活方式始能獲得拯救。

  不僅在宗教人士當中,大地震在啟蒙運動“文人共和國”內部也引發了廣泛爭論,其中以伏爾泰-盧梭之爭最為知名。歐洲文化名人伏爾泰獲悉地震詳情後,寫下名詩《里斯本的災難》。在詩中,他首先對“天譴論”提出質疑:地震若是天主的懲罰,嬰兒何罪,也要受罰?其次,巴黎與倫敦存在更多敗德的社會現象,為何卻是罪惡程度較輕的里斯本遭受嚴懲?此外,伏爾泰藉此天災,對當時盛行於歐洲思想界的“樂觀主義”哲學提出嚴厲嘲諷和批判。首當其衝的是萊布尼茨(及其弟子克里斯蒂安·沃爾夫)對自然惡的理性解釋及其“前定和諧說”,在伏爾泰看來,這是端居象牙塔中、脫離社會現實的學者炮製出的荒唐可笑的無稽之談。在此之後,伏爾泰又在該詩的《作者序》中點名批評英國大詩人蒲柏(1688-1744),尤其是後者長篇哲理詩《人論》(1734)中的格言“現實就是合理”(或譯為“一切都很好”)——按照蒲柏的見解:個別的不幸是有意義的,因為它能促進普世的福祉。相對於萊布尼茨的愚蠢而“天真”,伏爾泰認為蒲柏的說法既荒謬又“殘酷”——高談闊論人間苦難必要性的哲學太過冷酷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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