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7日電/網評;推動海南自貿港發展的內生動力
來源:中國網 作者:傅佳莎(中國人民大學長江經濟帶研究院研究員、西南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副教授)
6月1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發布。習近平總書記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把制度集成創新擺在突出位置,高質量高標準建設自由貿易港。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是國家給予海南的一次優先發展機會。自由貿易港作為一國經濟開放的窗口和抓手,往往能夠成為一個地區、一個國家乃至全球的經濟、金融和貿易中心。海南依托現有自由貿易試驗區作為基礎,不斷進行制度創新,探索符合中國實際,並且能夠對接國際標準的新制度和新規則,可以為我國建設開放型經濟體系積累經驗,為中國推進構建全球與區域經貿合作新格局進行政策儲備,放大政策集成效應。
制度集成創新是此次重要批示的重點。根據《總體方案》,海南自由貿易港需要在法律體系、海關政策、稅收制度、貿易投資自由便利化政策、航運政策、自然人流動政策、營商環境優化政策、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產業扶持政策、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安排、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數據出境安全管理制度、公共衛生防控救治體系、環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社會治理體系和市場監管體制等多個領域進行制度創新嘗試。
而集成,從管理學的角度來說,是指一種創造性的融合過程,將各種要素經過主動的優化、選擇搭配,相互之間以最合理的結構形式組合在一起,形成優勢互補、匹配的有機整體。那麼,制度集成創新是指海南在自由貿易港建設中,要將上述各類制度和政策,進行不斷的補充、完善、優化、調整、融合,各類制度和政策既要與世界最高標準看齊,又要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實踐要求,需要釐清自由貿易港所在區域既各種經濟成分和生產關係特點,找到在滿足國家安全底線約束下的最大化實現自由貿易的整體方案和制度集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