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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發出高溫勞動者保護令
http://www.crntt.hk   2018-08-03 15:01:16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輝指出,近年來拖欠高溫津貼的現象在各省市屢有發生,事實上高溫津貼作為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並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至於以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來代替高溫津貼的做法,其性質也是變相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屬於欠薪的違法行為。

  “綠豆湯要有,高溫津貼也要有。”——多地發出高溫勞動者保護令

  今年以來,全國多地出台政策或採取措施,提高高溫津貼補助標準,完善高溫津貼保障制度。

  記者了解到,今年江蘇、浙江、江西、四川、天津等5省市相繼調整了高溫津貼標準,調整後江蘇、浙江和江西三省的高溫津貼標準上漲到了每人每月300元或不低於300元,共同刷新了此前由山西、江西保持的每人每月240元的最高標準。

  日前,江蘇省人社廳下發了《關於做好高溫津貼支付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通過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支付辦法等。並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人社部門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山西省人社廳近期也向該省用人單位發出提醒,發放高溫津貼要遵章辦事,謹防落入誤區:一是不得用綠豆湯等實物衝抵高溫津貼;二是不得以職工少數時間在高溫下工作為由拒發高溫津貼;三是不得將高溫津貼計算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王輝指出,目前有關高溫津貼發放的法律法規已比較完善,最關鍵的還是要讓其得到具體落實,為此有關部門必須按照制度嚴格地對企業進行約束,並且主動作為,深入到企業中去監督執行高溫費的落實。

  專家建議:政府加大約束力度 勞動者培養維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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