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辦法》還明確,“三舊”改造用地審批包括集體土地完善轉用、徵收審批、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審批、“三地”及其他用地辦理轉用、徵收審批等類型。有批准權限的人民政府對這幾類土地徵收事項作出決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徵收土地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除此之外,改造主體實施“三舊”改造項目,應當優先建設回遷安置房和公共設施。
歸納總結成熟做法充分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自2008年起,廣東就在全國率先開展“三舊”改造試點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實施改造面積92.60萬畝,節約土地22.77萬畝。全省累計投入改造資金1.95萬億元,其中社會投資1.70萬億元,占改造總投資額的87.2%。
2020年初至12月底,全省新增實施改造面積10.86萬畝,完成目標任務的144.8%;完成改造面積8.04萬畝,完成目標任務的134.1%;其中完成“工改工”改造面積1.65萬畝,完成目標任務的165.5%。
在廣東省“三舊”改造協會秘書長庾來順看來,此次《管理辦法》的出台,是廣東首次以地方政府規章的名義,對“三舊”改造廣東的成熟做法進行了歸納總結,有利於充分發揮地方對存量用地的能動作用,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廣東省三舊改造協會監事長、律房律地研究院首席專家龔軍偉認為,《管理辦法》將這些規定舉措上升到地方政府規章的層次,效力層級高,可以作為依法行政的直接依據,為“三舊”改造提供更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