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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6月19日電/為確認蔣介石與蔣經國日記所有權與管理權,“國史館”2015年向台北地方法院對蔣家後人蔣友梅等13人提起民事訴訟,確認所有權及管理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兩蔣任內文物屬“國史館”,其餘駁回;全案可上訴。
本案源於蔣經國兒媳蔣方智怡(蔣孝勇之妻)2005年間將兩蔣日記交給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後來也把日記相關權益移交給“國史館”。2010年天下文化及“中研院”近史所要出版兩蔣日記,引來蔣經國長孫女蔣友梅(蔣孝文之女)不滿,提告蔣方智怡,主張日記所有權為蔣經國繼承人共有,雖然後來撤告,但蔣家後代對日記保管始終沒有共識。
胡佛研究所擔心日記所有權會遭相關人提告,對可能主張日記所有權的關係人全部提告。
“國史館”2015年間向美國法院聲請將訴訟移回台灣進行,美國法院同意,“國史館”同年10月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確認所有權的民事訴訟,將10多名蔣家後人等列為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