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7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公安部2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將采取分級懲戒,規範懲戒程序,充分保障被懲戒對象的合法權益。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已成為數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類型。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多發,黑灰產從業者通過出租出售電話卡和銀行賬戶、販賣個人信息、推廣引流、程序開發、“跑分”洗錢等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提供幫助。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鄭翔介紹,《辦法》共18條,包括懲戒原則、懲戒對象、懲戒措施、分級懲戒、懲戒程序、申訴核查等六方面內容。其中,第十一至十三條規範審核認定、懲戒告知、懲戒執行的具體程序,健全完善了聯合懲戒工作機制。第十四至十六條明確申訴、受理、核查、反饋、解除的程序和時限,充分保障被懲戒對象的合法權益。
鄭翔指出,《辦法》堅持分級懲戒、過懲相當。因實施電詐及關聯犯罪被追究刑責的人,適用金融懲戒、電信網絡懲戒、信用懲戒措施,懲戒期限為3年;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具有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綫路、短訊端口、銀行賬號、支付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互聯網賬號等行為的單位、個人或相關組織者,適用金融懲戒、電信網絡懲戒以及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懲戒期限為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