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這是在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發展新階段,為實現城市高質量發展而進行的重要部署,綠色城市更新是實施城市更新的重要方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率顯著提高,“十四五”期間我國的城鎮化將逐漸走向成熟。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1978年的17.9%增長到2019年底的60.6%,同時我國城市數量顯著增加,根據最新統計數據,我國城市數量已達684個。
“十四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城市作為承載人口、集聚經濟活動、匯集能源資源的空間載體,是國家推動落實加速發展方式轉型、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重要一環,更是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實現高質量生活的重要場景。實現城市區域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客觀上要求轉變我國城市的發展模式,即從之前的以“數量增長”為導向的外延擴張為主轉向以“質量提高”為指向的內涵提升為主,採取存量更新與增量調整並重的城市更新策略。實施綠色城市更新有利於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更好地聚焦生態修復與功能結構完善,實現城市綠色高質量發展,同時也為擴大內需、擴大有效投資、釋放消費潛力增添有效途徑。
綠色城市更新,應堅持以綠色發展理念為思想基礎,將城市更新與綠色城市建設相結合,將城市物質環境的綠色更新與城市社會軟環境的綠色重構相統一,實現功能複合、健康宜居、安全韌性的城市更新模式。要摒棄傳統“攤大餅式”的城市擴張建設路徑,以構建綠色基礎設施網絡為重要建設導向,以城市基礎設施的綠色化改造為主要內容,以城市綠色空間載體建設為基礎環節,以滿足人民對優質綠色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需求為價值追求,進行系統規劃整體統籌。
推動綠色城市更新,應堅持系統觀念的原則,在整體統籌的基礎上加強城市規劃的綠色引領作用。在城市更新過程中要全面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將土地功能調整、城市生態修復與城市修補相結合、相協調,增強城市“三生”(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的有機融合與整體協同發展。需制定具有全局性謀劃、前瞻性思考、多層次布局特征的綠色城市更新戰略規劃,做好綠色城市更新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適配與銜接,注重城市生態廊道、各類城市管網等“線性”空間的統籌規劃與建設管理,搭建起有助於進一步優化城市公共空間服務保障能力的綠色空間結構格局。
推動綠色城市更新,應以構建完善的城市綠色基礎設施網絡為目標導向,提升公共基礎設施的供給質量,充分發揮綠色基礎設施對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一方面要推進城市綠色新型基礎設施的增量更新,為城市社會治理數字化轉型提供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快實施對存量公共設施的綠色化改造,補齊城市基礎設施保障的突出短板。依托於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在供水、供電、供熱、環境保護監測與管理等城市治理的各主要領域,加速綠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和既有公共基礎設施的綠色化改造,提高城市生命線系統的高效智能互聯;以海綿城市建設、韌性城市建設為實踐抓手,完善安全保障功能,為城市的集約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推動綠色城市更新,需緊緊圍繞擴大內需,著眼於培育壯大綠色城市更新產業實力,從綠色社區建設、既有建築的綠色改造等重要實施環節入手,不斷滿足綠色消費升級需求。對城市老舊城區、老舊住宅區、老舊街區的改造等城市更新任務,完全可以成為擴大內需的重點。可將綠色城市更新視為一個新的產業鏈條,其上下游涵蓋了評估、綠色設計、維護、綠色施工等多個行業,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綠色社區更新是綠色城市更新任務的基本單元,目前城市居民老舊小區普遍存在建築能耗高、壽命短、安全及生活配套設施問題突出等狀況。應在尊重群眾意願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通過節能工程改造,以及綠色屋頂、垂直綠化等生態營造技術的採用等方式,提高社區生活設施的便捷性、保障性、適配性。
推動綠色城市更新,離不開相關體制機制、政策制度等的優化與創新。綠色城市更新工作涉及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城市居民等多元參與,涉及國土、規劃、住建、生態環保、工信、商務等多個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同,涉及土地徵收、更新整備、開發規劃、監測評估等多環節業務的開展。因此需要探索綠色城市更新的社會化多元參與機制、政府不同部門及不同層級間的協調工作機制、更新資金的投入保障機制等。在政策供給方面,建議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政策創新,在政策設計上積極匹配綠色城市更新需求,支持、引導城市建成區的維護與再開發活動。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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