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據新華社報道,北京試點“競地價、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競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方式供地。
北京推新型共有產權房 5年後可入市
初始購房人僅支付個人產權部分購房款;5年後如轉讓房屋,政府只取原值,不參與房屋溢價分成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近日發布《關於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樹村棚戶區改造B-1南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等3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補充公告》,調整了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樹村等3宗地競買規則,試點施行“競地價、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競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的掛牌方式。
公告明確,這3宗地將設定土地合理上限價格,當競買報價達到土地合理上限價格時,則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現場競報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程序。
這是北京市土地公開出讓首次採用“競地價+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競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方式進行供地,以實現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嚴格落實“房住不炒”,確保“三穩目標”。
在此類新型共有產權房下,初始購房人僅支付個人產權部分購房款,不包含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且5年內不得轉讓,充分體現政府落實“房住不炒”決心。5年後倘若出售房屋,政府只收取原值購房款,不參與房屋溢價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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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購房人僅需支付個人產權部分購房款
為進一步注重解決民生問題,北京試點在土地出讓中競報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方式。採用“競地價+競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競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的方式供地。在這類新型共有產權房下,初始購房人購房款不包含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份額,且5年內不得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