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近日,生態環境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公告明確,中國將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生態環境部將不再審批、發放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對於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內單位產生的未複運出境的固體廢物、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外開展保稅維修和再製造業務單位生產作業過程中產生的未複運出境的固體廢物,均按照國內固體廢物相關規定進行管理。2020年生態環境部已審批發放的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應在證書載明的2020年有效期內使用,逾期將自行失效。對於違反相關規定,將境外固體廢物輸入境內的,根據《固廢法》等法律法規,由海關責令退運,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承運人對固體廢物的退運、處置,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責任。
據介紹,自2017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來,生態環境部會同海關總署等14個部際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經過3年多的不懈努力,各項改革任務平穩有序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種類和數量大幅度削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