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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必須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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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2月1日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點任務並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這對於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具有重要意義。
經濟日報發表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共中央宣傳部宣傳輿情研究中心副主任範希春文章指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應著重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大功夫、花大力氣。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文章稱,市場體系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必要條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構建體系完整、機制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高標準市場體系,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其中包括“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完善,高標準市場體系基本建成”等。按照《建議》的部署,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點之一是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必須從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抓起,提高制度供給水平和能力,保障市場體系有效運行,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重在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實施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清除市場壁壘,維護清單的統一性和權威性,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保障資源優化配置,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必須著力推進要素市場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健全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制度,加強資本市場結構、功能、制度規範、法律建設;健全數據、知識、技術等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進一步激發數據、知識、技術等要素市場活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不同主體的權利義務,規範交易行為和市場秩序;加快完善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推動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加快構建“保護產權、同權同價、維護契約、平等交易”的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體系;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深化勞動力要素市場體制機制改革,健全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體系;建設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開放體系,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
當前,中國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針對市場秩序不規範、生產要素市場發展滯後、市場規則不統一、市場競爭不充分等問題,必須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奠定堅實基礎。
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文章表示,基本經濟制度在制度體系中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決定著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在基本經濟制度框架內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形成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好局面,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必須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激發國有企業活力。重在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健全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分層分類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因地、因業、因企施策,支持民營企業、社會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國有資本投資入股民營企業;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增強新發展動能,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激發新發展活力,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
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民營企業活力。重在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法律環境和政策體系,支持企業積極參與市場合作競爭,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和創造力。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重點在於統籌協調好市場與政府的關係。《建議》提出,“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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