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電/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往往代表著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應用,具有旺盛生機活力。然而,許多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自身相對弱小,迫切需要資本市場大力支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明確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總體方向和基本原則。從中可以看出,中國將積極推進創業板各項制度改革,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增強對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的服務功能。
人民日報發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文章表示,2009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專門開設創業板,與主板、中小企業板共同構成證券市場板塊。經過10多年發展,創業板上市公司已達800餘家,近九成是高新技術企業。可以說,創業板使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更為完整,發揮了引領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示範作用。如今,創新創業觀念深入人心,新的產業、業態、模式層出不窮,並不斷加深與傳統產業融合。市場資金規模日漸龐大,證券市場具有更大容納力。這些為創業板改革和試點註冊制提供了良好市場環境。
文章指出,此次創業板改革,著眼於助力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融資。設立創業板的初衷,是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發展。2019年,上海證券交易所開設了科創板。這次的總體方案在綜合衡量後,將創業板定位於主要服務於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與服務於科技創新企業的科創板功能有所區別。創新創業企業有好的創意、技術、業態或模式,通過與傳統產業結合,可以提供更有競爭力的產品和服務,甚至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驅動力。以互聯網企業及“互聯網+”模式為例,它們將互聯網與產品製造、共享經濟、購物消費、金融消費等產業和業態結合,提升了生產能力和服務能力,拓寬了消費市場,滿足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需求。創業板是連接創新創業企業與資金供給方的重要橋梁,通過金融市場力量將資金投入創新創業企業,提升創新創業企業的發展能力。
文章稱,創新創業企業無疑將成為創業板改革和試點註冊制的受益者。試點註冊制,可以提升創新創業企業融資效率。從目前的改革方案看,在嚴格遵守信息披露規則的前提下,創新創業企業對融資事項的決定權更大。在符合相關要求的前提下,證券發行的數量、價格和時間可以由企業依據自身和市場情況來考慮,制定合理的融資計劃,從而降低企業融資風險,提高融資效率。創業板原來採用單一上市標準,即無論哪種企業,凡申請在創業板上市的,必須是盈利企業,並遵循一套內容相同的上市標準。實踐中創新創業企業多種多樣,有些企業能夠實現盈利,有些企業則需要通過大量資金投入,逐漸實現盈利並給投資者帶來回報。創業板則在設置各類公司通用的一般上市標準以外,還針對紅籌企業和採用差異化表決權結構的企業專門制定補充式特殊標準,從而滿足多種創新創業企業的融資需求。創業板改革方案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監管理念,即通過提升整個市場的透明度,實現對廣大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可以看出,經過創新和優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將得到更好錘煉和提升。這次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將成為創新創業企業發展的新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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