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委王定宇。(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23日電/針對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改“國安法”,將間諜行為犯罪追訴權延長為終身,且不可為陸港澳進行配合統戰等政治目的的宣傳,違者裁罰。“國安局”昨日表示,對防制中共滲透相關法規樂觀其成;但“司法院”認為,宜斟酌追訴權終身是否符合“憲法”平等、比例原則,而“國家認同”與“統戰工作”現行法規無定義,亦恐違反“憲法”的明確性原則。
綜合台媒報道,綠委王定宇、趙天麟等人提案,禁止人民為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進行違反“國家認同”、配合統戰工作等政治目的的宣傳行為,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若在公開場合懸掛、揮舞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旗幟、標誌,違者最重可處五萬元罰鍰。並將“間諜行為”之追訴權時效延長為終身,排除刑法追訴權的規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趙天麟、王定宇提案尚未通過復議期,昨天未實質審查。
“國安局”報告指出,近年來中共持續利用兩岸交流渠道,積極對台滲透攻堅,並進行發展組織、刺密蒐情等工作,以及藉由中媒等管道,散播爭議訊息,意圖混淆台灣視聽,干擾政府施政,對台灣安全構成威脅,因此對反制中國滲透相關法規“樂觀其成”。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林思銘質詢時皆質疑,若三讀通過,恐有侵犯言論自由等違憲之虞。
“司法院”刑事廳法官顧正德表示,若將“國家認同”與“統戰”做為處罰的構成要件,必須要有立法上的定義,法官依法審判。若無明文定義,可能會引起爭議。至於提案是否違憲,由大法官決定,但確實有違反“憲法”中罪刑法定主義下法律明確性原則的疑慮。
針對在台灣揮舞大陸五星旗是否違法,陸委會法政處長蔡志儒說,目前沒有違法;是否進一步管制,或可參考外國立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