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4日電/網評:集體買喇叭對抗廣場舞,不是個好方法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王遠方
近日,在廣西桂林,有一群大媽在樓下跳廣場舞,旁邊有居民放起了一首神曲,歌聲裡一女子正在大哭。據了解,小區有業主覺得廣場舞聲音太大,物業協調無果,便一起購買了高音喇叭進行抵制。
近年來,喜好廣場舞的群體和周圍居民、城市環境的衝突逐漸明顯。一方面,喜歡運動、參與廣場舞鍛煉的群體越來越多,全民健身的隊伍越來越龐大。另一方面,公園、小區綠地、籃球場等公共設施逐漸被廣場舞隊伍占據,因此引發的矛盾也不少。第三方面,廣場舞的音樂外放也讓不少小區到了深夜仍“門庭若市、車水馬龍”,不喜歡的人覺得這影響到了自己的生活。
加強鍛煉,這是社會倡導的價值觀。但是,把這樣的觀念當做可以不加限制、不顧他人感受的理由去從事鍛煉並不合適。近年來,一些以“暴走團”名義開展的群體性健走運動屢遭詬病。高音喇叭持續外放、肆意侵占機動車道、無視交通信號燈……“我運動,我有理”的想法,讓城市的公共資源和他人的利益受到了損害。城市,不只屬於廣場舞和暴走團,也屬於其中每個人的。有人選擇參與集體運動,也有人選擇過平靜的生活。
用高音喇叭進行對抗,“以暴制暴”的方式就算決出了輸贏,這樣的解決問題方式也不能長久,還容易讓鄰里關係變得緊張。廣場舞的參與者,其初衷也是鍛煉身體,本身是沒有問題的。與其它運動相比,廣場舞門檻低、互動性強,能夠流行開來是有原因的。因為它影響了生活就一禁了之,也不是解決方法。問題或許在於,城市裡適合運動的場所資源捉襟見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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