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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宣讀允以許可羈押三名收賄“立委”。(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9月22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北地院今天認定“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有羈押禁見必要,已函請“立院”許可。“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上午宣讀,有關台北地方法院函請“立法院”許可羈押三名“立委”,列入臨時報告朝野代表予以許可羈押。
游錫堃今天稍早受訪表示,正在邀集各黨團協商,大家一有共識就會依照程序處理,這不是他能夠決定。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貪案移審庭,今天凌晨認定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有羈押禁見必要,已函請“立法院”許可,由法警親赴“立法院”送達。據回報,因“立法院”保警無收受權限,因此於上午8時前,再由法警親送公文。
媒體詢問是否同意3名“立委”延押?游錫堃一早進到議場受訪說,他還沒有處理,公文還沒有看到,剛剛到,但是幕僚有跟他說是北院現在要續押3名“立委”,依照“憲法”規定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去收押與拘禁,所以現在馬上請各黨團代表大家會商一下。
他表示,大家一有共識就依照程序處理,因為這不是他能夠決定的,一定要“立法院”院會決定,看要怎麼處理,等等會商,他再跟大家報告。
至於是否今天會有結果?他表示,一定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