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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宣布“立委”收賄案起訴結果。(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9月21日電(記者 張嘉文)台北地檢署偵辦“立法委員”集體貪瀆案今天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及前“立委”、時力黨主席徐永明和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和“立委”助理等12人,並移審北院。前民進黨“立委”陳唐山獲不起訴處分。
依據調查,蘇震清收受賄款共2580萬元,廖國棟則為79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趙正宇則有來源不明現金170萬元等等。
被起訴者除了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外,還包括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
統領百貨第二代翁華利及涉嫌貪污罪部分,北檢予緩起訴處分;另外,陳唐山等人被控涉及貪污罪部分,檢方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在起訴書上痛批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和徐永明,以權斂財的金錢遊戲,為謀私利而與權貴財團朋黨比周、言取使私,除嚴重危害公平正義、吏治廉潔,更近已對權力分立的憲政體製造成重大威脅,致使立法權得以藉由干預行政權進已侵犯司法權,鄂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甚鉅,建請法院予以重懲,從重量刑。
檢調調查,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和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數十萬至2000萬不等金額,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立委”趙正宇則涉嫌收賄至少920萬,護航殯葬業者施壓變更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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