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4日電/據新華社報道,金融活則經濟活。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上升為重要國家戰略,相關金融支持政策正不斷加碼。近日,廣東發布推進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任務書”,提出80條具體措施促進區域金融互聯互通和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擴大大灣區金融對外開放。與此同時,記者獲悉,隨著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推進,各金融機構正在加速大灣區業務布局,下一步將在跨境融資渠道拓展和產品創新等方面持續發力,為大灣區建設提供更大力度資金支持。
業內指出,推進金融互聯互通、投融資便利化,促進資金要素便捷流動和優化配置,將為大灣區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同時,作為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大灣區深化金融改革開放,打造開放的市場化環境,對於我國構建雙循環發展格局也有積極的樣板作用。
區域金融互聯互通更進一步
今年5月,央行等多部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部署促進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來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等五大方面金融改革創新工作。時隔兩月多,相關工作的“施工圖”和“任務書”出爐。
近日,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出台80條具體舉措對《意見》進行細化落實。
其中,針對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實施方案》提出,將廣東自貿試驗區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範圍擴大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珠三角九市);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支持銀行開展跨境貸款業務;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等。
《實施方案》還出台多項舉措,推進粵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其中包括支持規範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引導港澳地區及海外各類社會資金,積極參與基礎設施REITs試點,穩妥有序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探索在港澳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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