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燦昌雖在被起訴後立即請辭,但是當初任命其出任第一金控與第一銀行董事長的“行政院長”蘇貞昌,難道不需要為強力介入公營行庫人事而承擔起應有的責任嗎?猶記當媒體披露廖燦昌將被提名出任第一金控與第一銀行董事長時,外界即不斷呼籲,應該放棄該項任命,因當事人在合庫董事長任內,曾涉及違法貸款給慶富公司,留下100餘億新台幣的呆帳,不宜出任資產更大之公營銀行新職。
當被質疑用人不當時,民進黨的反應卻是該“超貸”案,係發生在國民黨的馬英九執政期間,仿彿該黨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然而是誰在2019年底強勢地讓廖燦昌出任第一金控與第一銀行董事長呢?是馬英九嗎?當初任命時把“用人唯才”的口號喊得震天價響,如今出事了,卻又把責任推給前任政府,合理嗎?執政都已經邁入第五年了,還在扯前任,這不就代表執政能力有問題嗎?
就在檢察官偵結“超貸”案消息披露後不久,涉及太平洋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所引發的修改“公司法”事件的“超借”案,就見諸媒體了。檢察官調查發現,急於奪回經營權的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有向“立法委員”行賄之嫌,使其在修改公司法條文時,朝向有利李恆隆回SOGO經營權的方向發展。其中收受資金最多的是民進黨“立法委員”蘇震清。
雖然蘇震清辯稱來自李恆隆的兩千萬元新台幣是借貸,絕非賄款,但是蘇震清係現任“立委”而非生意人,為何需要借如此大筆的資金週轉或投資理財?若真是借貸,也明顯是“超借”。若“立委”個人真有資金需求,數十萬、甚至上百萬新台幣應已足夠,實在不需要“超借”到此地步,畢竟借了是要還的!除非利用“立委”職務收受不當資金,否則以自身薪水要還到何年何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