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9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在駐港國安公署揭牌儀式上的致辭
董建華副主席(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副主席(全國政協副主席)、駱惠寧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鄭雁雄署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謝鋒特派員(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陳道祥少將(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司令員)、蔡永中少將(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政治委員)、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早上好!今天的揭牌儀式是一個歷史性時刻,因為我們是一起見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另一個里程碑。感謝大會安排我率先致辭,讓我可以簡單說明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成立的標誌性、重要性。
國家安全是每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而為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政府的事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而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為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可惜,香港特區由於種種原因,回歸祖國23年仍然未能履行憲制義務,令香港出現了在國家安全方面“不設防”的不幸局面。與此同時,自去年六月以來,香港飽受暴力衝擊,社會動亂嚴重影響經濟、民生和市民的權利和自由。中央從國家層面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是再次體現了對“一國兩制”的堅持、對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決心,也包括了對香港特區和市民的愛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六月三十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按基本法規定將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也在同日公布實施這部全國性法律。《國安法》標誌著特區在國家安全方面的缺口得以有效堵塞,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變得有法可依,為香港提供從亂到治的轉機,香港有望回復穩定,市民的自由和權利也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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