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6日電/網評:維護國安要有國家隊和香港隊
來源:大公網 作者:張敬偉
6月20日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九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港區國安法草案。根據草案,中央將設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區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政府的監督和問責。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區對危害國安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本早該立法,然而受反對派抹黑,外部勢力一貫干擾,香港一直未能完成憲制責任,從而導致香港亂象頻生,甚至爆發黑暴和立法會一度停擺。“港獨”勢力更在基本法第23條長期缺位的情況下滋長。長此下去,“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將會變成一句空話。
香港難以在短期內完成23條立法,中央有權有責堵塞香港的國安漏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就港區國安法草案作出說明後,新老“反中亂港”分子紛紛跳出來竭力指責,“港獨”分子密謀逃到外國,美英等西方勢力更是危言恫嚇,揚言要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云云。
這些雜音正說明港區國安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這些反對聲浪並不能阻擋制定港區國安法的進程,一方面凸顯國家層面堅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法治精神,另一方面也向國際社會展示中央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更要者,中央堅定制定港區國安法也釋放出中國作為法治國家,不容外國來干涉內政的信號。
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社會常識,為何西方可以立國安法而中國不可?顯然是說不過去的法治邏輯悖論。這是西方法治倨傲和意識形態傲慢,還是故意鼓勵反對派和“港獨”分子危害國家安全?無論哪種意圖,都是西方意圖藉搞亂香港遏制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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