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3日電/據新京報報道,昨日下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首月新聞發布會舉行。北京市城管委副主任李如剛介紹,《條例》實施以來,北京市垃圾分類工作的進展主要體現在四個指標的“三升一降”上,包括廚餘日分出量翻倍提升、桶站配置率大幅提升、桶站值守覆蓋率明顯提升、其他垃圾清運量同比下降等。另外,通過一個月以來的督導檢查,發現將近9000個問題,主要集中在部分小區未設置公示牌、值守人員不足。這些問題均已下發各區落實整改。
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溫天武介紹,5月份,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共檢查生活垃圾分類主體責任單位6.45萬家,發現存在問題單位9911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4474起,立案查處違法行為2330起;其中對群眾舉報強烈、違法行為嚴重的34起生活垃圾混裝混運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立案查處個人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795起。
■ 焦點
收運人員目測或翻查定廚餘垃圾分類質量
李如剛介紹,近日市城市管理委與市城管執法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廚餘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不收運管理規定(暫行)》,正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明確“廚餘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不收運”。
《規定》要求,廚餘垃圾應從產生時就與其他品類垃圾分開,投放前瀝幹水分,不得混有其他類別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築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收集運輸單位不得以各種理由混裝混運,不得隨意傾倒、丟棄、遺撒、堆放。
《規定》明確了“不合格不收運”的操作規程。要求收集運輸單位作業人員通過現場目測或採用工具翻查的方式判定廚餘垃圾的分類質量。廚餘垃圾中明顯混有其他類別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築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即判定為分類質量不合格。
收集運輸單位發現擬交付的廚餘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的,應主動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聯繫,要求改正。改正期限一般不超過3天。改正期限內,對分類質量不合格的廚餘垃圾暫不收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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