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據經濟參考報報道,近期,河南、湖北、新疆多地紛紛成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簡稱“協調機制”)。《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協調機制已在上海、江西、陝西、四川、內蒙古、江蘇、廣東等二十餘省市陸續建立。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協調機制主要通過加強統籌協調,推動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金融委有關部署。
據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公告,湖北協調機制定位於指導、協調,不改變各成員單位職責劃分,不改變中央和地方事權安排,主要承擔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改革創新、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推動金融信息共享等工作。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提升中央和地方監管協調性,一直是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著力點。當前,中央與地方在金融監管實踐中容易出現相互割裂的監管空間,並可能導致政策難以執行和落地等問題。隨著協調機制落地,這些問題有望逐步得到解決。
隨著央地監管協調性不斷加強,地方金融監管自身體制建設也在不斷完善,地方金融立法加速推進。繼河北、天津、山東和四川之後,《浙江省地方金融條例》近日正式通過,將於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對互聯網金融業務風險處置以及民間借貸等活動做出具體的監管規範。此外,《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將在7月1日開始施行,文件規定了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的設立、監管等條款。吉林、北京等地金融監管立法也正在推進中。
業內專家指出,地方金融監管立法的推進,將使得對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管有法可依,提高監管權威性和有效性,有利於推動地方金融組織規範發展,防範地方性金融風險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