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6日電/據新華社報道,記者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近日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知,規範信貸融資各環節收費與管理,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
《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 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細化了嚴禁貸存掛鈎和嚴禁強制捆綁銷售等現有規定,包括不得要求企業將一定數額或比例的信貸資金轉為存款,不得忽視企業實際需求將部分授信額度劃為銀行承兌匯票,不得在信貸審批時強制企業購買保險、理財、基金或其他資產管理產品等。
通知要求銀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從銀行獨立承擔、企業與銀行共同承擔、企業獨立承擔三個角度,對信貸融資相關費用承擔主體和方式等提出要求,並提出在現有措施可有效覆蓋風險的情況下,銀行不得要求企業追加增信手段,推高融資綜合成本。
考核環節,通知對銀行資金定價管理、信用評級和撥備計提等影響融資成本因素提出要求,並要求績效考核取消不當激勵。
通知提出發揮跨部門監督合力,並建立正向激勵,包括加強企業和項目白名單管理,完善違規收費舉報查處機制,對國有控股機構經營績效考核給予合理評價,並對融入低成本資金而套利的企業嚴格加以約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