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8日電/據環球網援引掌上春城訊據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5月7日消息,雲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隆陽區委原書記耿梅(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耿梅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6年12月30日,中國共產黨隆陽區第五屆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擴大)會議,耿梅代表區委常委會作了工作報告。(隆陽區新聞網圖)
耿梅簡歷
耿梅,女,雲南隆陽人,漢族,中共黨員,1968年9月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月入黨。
1989年7月畢業於雲南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
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報社、保山地委活水雜誌社從事編輯工作;
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傳部工作,歷任辦公室副主任、理論科科長;
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報社工作,歷任記者部主任、要聞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縣水長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