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場的時任縣紀委監委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汪登波向記者描述:自己在沈愛東準備給檢察長倒酒時,只是用胳膊肘撞了下檢察長,小聲嘀咕一句:喝酒不好吧,最好喝水,然後就沒有再堅持。
而同去的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的中層幹部,都是“三長”的下級,他們幾乎都說,看到桌上放著酒,就覺得不妥、奇怪,但是,卻沒有一個人轉身離開,更不要說公開反對。
他們普遍秉持一種“領導提議喝酒的時候,你去掃領導的興,也太不合時宜了”“不可能去反對啊,自己盡量不喝就不錯了”的心態。甚至有受到輕處理的同志在接受採訪時坦陳:“就這麼個小圈子,又是人情社會,拒絕了領導,以後還怎麼做人。”
“對紀律缺乏敬畏,總覺得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心存僥幸,不僅沒有帶好隊伍反倒損害了隊伍形象。”沈愛東在組織對其公布處理決定時,面對曾經的同事這樣剖析自己。
不知敬畏、違規聚餐、不好拒絕,最終只能換來被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