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錢繼忠、蔣華玲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近日,浙江省平湖市紀委監委嚴肅查辦了平湖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2名工作人員挪用公款購買理財產品並侵吞收益的案件。
這是平湖市探索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相互貫通、深度融合的成果之一。平湖市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巡察發現問題移送市紀委監委立案查處,在當地形成了不小的震懾,也彰顯了巡察威懾力。
2019年11月15日,平湖市委第一巡察組進駐市商務局開展巡察,平湖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作為商務局的下屬國資單位,同步進入巡察組工作視野。
“在巡察糧食收儲有限公司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公司下面還設有小商店,在財務管理上不是很規範。”市委第一巡察組工作人員介紹,在查閱大量財務憑證資料後,他們發現商店上自2017年以來有多筆10萬元以上的大額資金進出。
“這些資金是商店的經營收入,我們購買過一些理財產品,這樣做可以讓公款保值增值,而且所有利息收益都是用於客戶接待的。”在最初的巡察談話中,儘管商店負責人錢繼忠等人給出了這樣的解釋,但是巡察組還是敏銳地意識到了其中的蹊蹺。
在隨後召開的巡察中期情況匯報會上,這一問題被列入“進一步了解關注類”問題線索。12月中旬,兩名具有調查經驗的紀檢監察幹部提前介入,協助市委第一巡察組對該問題作進一步了解,從而為問題線索的深挖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經過前期較為充分的初查研判後,2019年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組正式將該問題線索移送至市紀委監委。2020年1月3日,市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對該案件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2017年4月至2019年12月期間,商店負責人錢繼忠、營業員蔣玲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反覆挪用商店公款,以個人名義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或出借給他人用於經營活動,獲得理財利息等收益共計1萬6千餘元歸個人使用,挪用金額40萬元。3月13日,平湖市紀委給予錢繼忠開除黨籍處分,並決定將倆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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