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安:疫情防控措施
對所有中國公民和在穗外國人一視同仁
近期在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公安機關執法對外國人是否存在差別對待?廣州市公安局二級巡視員蔡巍表示,一直以來,廣州高度重視廣大市民和在穗外籍人士的安全,依法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公安機關正在實施的疫情防控措施對所有中國公民和在穗外國人都是一視同仁,無差別執行。”
蔡巍表示,所有在穗外籍人士都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同時,在疫情防控期間,在穗外國人都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和廣州市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蔡巍表示,對拒不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開展新冠肺炎調查的,將由職能部門對其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責令其遵守中國法律。對拒不配合執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措施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執行。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如嫌疑人需要接受隔離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待有關隔離措施結束後實施。
公安機關重申:在穗外國人有接受公安機關查驗護照等身份證件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年滿十六周歲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應當隨身攜帶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或者外籍人士停留居留證件,接受公安機關的查驗。對拒不出示身份證件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