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8日電/保持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穩定,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鼓勵地方在經濟發展中培育和拓展稅源……近日,《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出台,進一步彰顯中央推進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堅定決心,凝聚起市場信心和正向預期。
人民日報發表記者周人傑評論文章表示,觀察這一方案的出台背景,首先是為了進一步優化中央和地方關係、財權與事權關係。如果從制度改革和制度運行的統籌來看,通過頂層設計來適時適度調整央地關係,增強“造血”功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也是在將我們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這對當下挖掘發展潛力、激發市場活力、化解風險挑戰具有重要的價值和啟示。
文章分析,一方面,本輪減稅降費的特征是結構性與普惠性並舉,大多數企業稅負明顯降低、市場預期得到穩定;同時,一些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速放緩,個別壓力較大地區甚至已調減了年度收入預算。因此,為緩解部分地區的留抵退稅壓力,有必要及時改變負擔和墊付比例,切實為基層減壓。另一方面,從宏觀調控的視角解讀,較之以往更多是運用改革的辦法施策,如調整消費稅的品目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再如過渡期到期後保持增值稅收入劃分比例不變,有利於引導各地因地制宜發展優勢產業。就此而言,這份改革方案落地實施,將增強地方財政“造血”功能,從而為減稅降費的可持續推進創造條件,這確實是應對壓力、實現“六穩”的關鍵之舉,將進一步穩定社會預期,營造主動作為、競相發展、實幹興業的環境。
同時也要看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改革的落地既要靠協同配合、做好跟蹤檢測,還要嚴肅財經紀律,尤其是要堅決防止為了短期和局部利益,搞違規政策窪地。回顧歷史的調控經驗,越是下行壓力加大時,越可能出現這樣或那樣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嚴防變種多樣的跑冒滴漏,方案明確要求防止人為干預稅收、突擊做基數,嚴肅查處操縱稅源分布、地方市場保護等違規行為。無論調控的貫徹還是改革的推進,都離不開財經紀律的嚴肅;只有把預案做扎實、對違規出重拳,才能讓企業得實惠、為群眾增福祉。
需要認識到,我們的調控和改革不僅可以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更可以充分發揮制度和市場“兩大優勢”。以財稅領域為例,分稅制改革既增強中央政府轉移支付的能力,又增強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動力,換個角度看,這既是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也是超大規模市場經濟培育和拓展稅源的優勢。歷史經驗表明:制度和市場優勢結合得好、發揮得好,經濟發展速度、質量和效益就統一得好,區域布局和產業升級會更科學合理,倘若偏倚其中一方,就必然陷入“一放就亂、一亂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
文章指出,當然,從制度優勢到治理效能,從改革攻堅到調控產生效果,絕不會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們牢牢把握經濟工作的辯證法。具體來講,在當前錯綜複雜的內外部環境下,讓積極的財政政策更加積極,讓穩健的貨幣政策鬆緊適度,各地各部門都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要更加注重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確保黨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真正成為企業和群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以此次財稅改革方案為契機,優化經濟結構、保障民生底線,在發展中營造平衡,努力推動創新與新舊動能轉換,我們就一定能攻堅克難,不斷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不斷拓寬超大規模市場空間的回旋餘地,將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寫實、寫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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