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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臉書發文,馬英九所涉洩密案更審本周五宣判,要改判無罪可能性很低。(黃帝穎臉書) |
中評社台北7月10日電/馬英九任內涉犯洩密罪,被高等法院判決有罪,經馬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12日本周五將宣判確定。告發此案的前民進黨發言人、律師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與馬共犯洩密,早就被判刑定讞,正常情況來看,馬曾在二審被判洩密有罪,更審並無新調查證據,且黃世銘已定讞,馬要改判無罪可能性很低。
黃帝穎臉書全文如下:
當年我告發馬英九與黃世銘共犯洩密,這個公益案件是為了釐清馬王政爭的法律責任,避免“總統”介入司法個案、鬥爭“國會議長”,破壞權力分立的民主憲政基本原則。
黃世銘早已判刑定讞,馬英九曾被高院判決洩密有罪,經馬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本週五高院更審判決,馬的洩密案即將確定。
正常情況來看,馬曾在二審被判洩密有罪,此次更審並無新調查證據,且共犯黃世銘已判刑定讞,馬要改判無罪的可能性很低。
但會不會又遇到一審那種自行變身“大法官”,恣意解釋“憲法”,全球首創“總統”“院際調解權”可以“阻卻違法”,判馬有洩密犯行卻無罪的那種法官?
因為被吿是馬英九,有時似不能用正常法理判斷。
不過,最終還是希望司法判決正常,讓社會能夠信任。
馬洩漏的是偵查中秘密,包括特偵組監聽王金平與柯建銘的錄音內容,沒理由一般人洩密有罪(包括黃世銘),唯獨馬英九可以無罪?
偵查不公開原則,不應該遇到馬英九就轉彎。檢驗司法公正性,馬案是觀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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