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從今年5月1日起,中國將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預計3個險種合計全年可減輕社保繳費負擔3000多億元。對廣大企業來說,可謂重大利好。
經濟日報發表記者韓秉志述評文章分析,總體來看,這一輪減稅降費舉措體現出許多新特點。
更加重視減稅獲得感。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明顯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負擔。近日印發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提到,確保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明顯”“實質性”等字樣,不僅體現了政府對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的堅定決心,更說明減稅降費工作要以企業的現實感受為中心來開展的理念。尤其是在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的情況下,強調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集中清繳,不得採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既要重“過程”也要重“結果”的態度,體現出政府部門更好踐行為企服務的宗旨意識。
具體舉措更有針對性。為企業降低社保繳費的工作已經開展了數年。自2015年以來,中國先後5次降低或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預計到今年4月底,現行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執行期滿,共計可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近5000億元。不過,仍有企業感覺“不夠解渴”。相比前幾次降低費率,這一次力度最大,而且非常有針對性。比如,占社保單位繳費比例中大頭的養老保險,是此次降費幅度最大的一個險種。養老保險費率降至16%後,相較之前普遍20%或19%的費率水平,一次性就降低高達3個至4個百分點。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養老保險費率調整並非階段性、臨時性政策,而是長期性的制度安排,而且這項政策不設任何條件,無論當地養老保險基金是收大於支還是支大於收,無論在哪個地區或哪個行業,企業都能從這次降費政策中受益,充分體現了國家在確保社會保險制度運行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前提下,最大程度解決企業燃眉之急的決心。
及時謀劃未來制度安排。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不僅僅是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更是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等多項任務日趨複雜,政府的政策抉擇和工作推進難度也明顯加大。就社保改革來說,難就難在一面既要減輕企業繳費負擔,一面又要保障職工社保待遇不受影響,使養老金能夠合理增長並按時足額發放。要讓企業與職工同受益,降低社保費率,也成為推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此前,由於各省份企業繳費比例不統一,出現了一個不合理現象,企業的負擔不同,競爭不公平,越是經濟活躍、發展快的地方吸引的勞動力越多,養老負擔越輕,社保費率就越低;越是人口老齡化嚴重的地區,養老負擔越重,費率就越難以下降,更加難以吸引企業投資、擴大就業。有研究機構調查顯示,製造業上市公司的社會保險繳費率變動與就業變動存在反向互動關係,即社會保險高繳費對就業存在擠出效應。社保降費以後,各地費率差異將明顯縮小,有利於均衡企業的繳費負擔,促進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提高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等舉措的同步實施,將有利於未來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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