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外商投資企業商會副會長冼緯中(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 李娜)最新通過的外商投資法將於2020年1月1日施行,屆時將取代實施多年的“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成為我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
國家還對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在經貿方面作出特殊安排,雖然在外商投資法中未對港澳台投資法律適用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但繼續由國務院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文件來明確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外商投資的有關規定,是適當的、可行的。不會改變、也不會影響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實際運作,不會因此對港澳台投資造成任何妨礙或者限制。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表示,我們將保持港澳台投資政策連續性穩定性,一如既往支持港澳台資企業發展。
對此,廣東順興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冼緯中對中評社表示,他覺得新的外商投資法很全面,也很照顧到香港人投資。
冼緯中說,香港人也是中國國民,但在“一國兩制”下,我們對於內地相當於是境外的人,所以能享受到外來投資者的待遇,這是很合理的,也使得香港人在國內投資更有信心。
他還特別提到粵港澳大灣區,香港是大灣區的組成之力,香港人會更有發展機遇和發展前景。而且隨著大灣區的發展,有可能把香港人的生活模式擴入大灣區裡面,這會讓香港人更加感覺真的是在家裡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