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9日電/近日,媒體披露了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打著“以房養老”名義故意設置圈套,致使多位老人上當受騙、房子面臨被拍賣風險的消息。此事引起了廣泛關注。
“以房養老”政策的初衷,是為了緩解一些家庭的養老壓力,通過將老人住房向正規金融機構抵押貸款的方式,每月獲得一定的補充養老金,從而改善老人退休後的生活水平。不過,這一政策卻被某些無良機構當成了聚斂不義之財的空子。
在相關案件中,老人們多是經熟人介紹,接觸到以抵押房子借款的投資理財項目。由於太容易相信他人,又缺乏法律常識和投資理財知識,加上還有高額經濟收益的誘惑,一些老人就稀裡糊塗地簽署了一堆條件苛刻、包括借款合同和房產全權委托協議在內的文件。最後,老人不僅可能錢房兩空,還對身心造成極大傷害。
自2014年6月份開始“以房養老”試點工作以來,該政策的推行並未受到熱捧。截至目前,僅有少數幾家保險公司開展了此項業務,而且出單量很少。雖然政府有關部門針對“以房養老”出台了指導意見,但在執行層面還存在不少困難,特別是缺少配套的落地細則。此時,一些民間非保險機構躍躍欲試,個別機構更是利用政策上的漏洞打起“擦邊球”,甚至一些不具備資質的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混跡其中,搞起了“以房養老”類型的欺詐。
要杜絕此類案件再次發生,一方面必須對開展“以房養老”業務公司的資質嚴格把控。雖然相關政策已經強調正規保險公司是開展此類業務試點的主體單位,但對非保險類公司並未禁止設限。即便如此,合法、正規、信息透明等要求,依然是審核一家公司是否有能力、有誠信開展這一業務的基本前提。與此同時,對那些打著“以房養老”旗號從事欺詐活動的個人和企業,必須依法嚴懲,加大違法成本,使其得不償失。
另一方面,老年人應提高防範意識,抵制高息誘惑。在金融領域中,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作為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群體,老人們不應盲目聽信各種高額回報蠱惑。尤其是對於家庭主要財產的住房,更不應該輕易交給非正規機構去隨意抵押。當然,子女們應多給老人一些關愛,在家裡老人選擇“以房養老”模式時要多多參謀,盡可能避免老人上當受騙。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李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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