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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組織,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召開記者會。(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3月28日電/“行政院會”28日通過提高酒駕罰責的刑法修正草案,酒駕累犯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酒駕致人於死,若情節重大,有故意殺人事實,可比照刑法殺人罪,最重可判死刑。
“行政院”將酒駕肇事修法列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並委由“政務委員”羅秉成舉行跨部會議研議。據“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的《刑法》修正案,針對酒駕新增2項規定:
一是酒駕5年內再犯,若導致重傷,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是酒駕致死或致重傷若情節重大,是故意造成,可比照刑法殺人罪或傷害罪,意即酒駕故意殺人,最重可比照殺人罪判死刑。
法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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