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中評社 張心怡攝) |
中評社北京3月12日(中評社報道組)3月1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偕林,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葛曉燕就“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對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心中有數,對下一步整個執行工作的推進有全盤考慮,努力向切實解決執行難邁進。
文字實錄如下:
光明日報全媒體記者: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指出,基本解決執行難雖然實現預期目標,但是有些方面、有些地區執行難問題仍然存在,甚至還較為突出。請問接下來人民法院將如何加以解決?
劉貴祥:我來簡要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在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中有這樣一個表述,“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同時報告中還有另外一個表述,“我們深知,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與黨中央提出的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還有差距”。在有些地區、有些方面執行難依然存在,甚至還比較突出。從堅持問題導向這個角度,我剛才說了,要和媒體記者進行坦率的交流,因此也不應該回避問題。
實際上我們對存在的問題和短板還是心中有數的。一方面,從我們的信息化建設上來說,像查控系統,雖然我剛才說了,能夠“一網打盡”,但是實踐中存在著“魚不在水里”,也就是我們說的隱匿財產、轉移財產,他根本不進行財產信息登記,或者用別人的名字登記,這個時候只有網就撈不著魚,這是個短板。另外,這個查控系統在我們攻堅戰的時候,千軍萬馬湧到這條道上來,發生堵塞、運行不暢、信息部分不準確的現象是我們必須克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