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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2月13日電/蔡政府要禁止中央機關採購中國大陸資通訊等產品,“行政院”將發布“各公務機關使用陸資產品處理原則(草案)”,據台媒報道,經過商議後,公營事業也將適用此行政命令。
根據自由時報報道,“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表示,“行政院”還在討論處理原則的內容,包括釐清這項行政命令的適用範圍,例如除公營事業之外,地方政府機關是否適用等,據她了解,本週應該還不會公布。
據報道,“政院”高層表示,公營事業與“中央政府”是一體的,因此,該行政命令既然要禁止“行政院”所屬各部會採購中國資通訊等產品,理論上公營事業也應適用。
“行政院”原本預定1月底發布有關處理原則的行政命令,另於3月發布中資產品的黑名單,為求慎重,時程已延後。知情官員表示,“政院”希望能進行更周延的討論後才對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