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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印發(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
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1999年2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加強和改進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農村改革發展和形勢任務的變化,該條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的要求和實踐需要,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
通知指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全面領導鄉鎮、村的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動各級黨組織認真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大抓農村黨支部、建強戰鬥堡壘,取得明顯成效。當前,農村改革不斷深化,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推動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不斷滿足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須把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充分發揮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為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政治和組織保證。
通知強調,《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章和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緊密結合農村實際,堅持問題導向,總結基層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對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範,是新時代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基本遵循。《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打贏脫貧攻堅戰、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指出,黨管農村工作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重視並抓好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黨員領導幹部的政治責任。各級黨委(黨組)一定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出發,始終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地位不動搖,特別是縣級地方黨委要把加強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採取有力措施,強化責任保障,推動《條例》落到實處、見到實效。要加強學習宣傳,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手機、網絡等媒介,通過集中學習、專題研討等方式,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尤其要宣傳到每一個農村黨支部,使其全面掌握《條例》內容,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部署要求上來,真正貫徹落實好《條例》。要組織開展培訓,把《條例》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黨校(行政學院)教育課程,對縣、鄉、村黨組織書記進行專題輪訓,提高做農村基層工作、抓農村黨支部建設的本領。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條例》貫徹落實中的有關問題。中央組織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各項規定得到貫徹執行。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執行《條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