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在華走私毒品上訴案昨天公開審理,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庭裁決將案件發回原審法庭重審。
檢方認為,一審法院認定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為從犯和犯罪未遂并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并提出有新綫索顯示,謝倫伯格“極有可能參與了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
分析人士指出,案件重審時謝倫伯格有可能會被重判。這也意味他的刑罰可能從一審判決的入獄15年,加重至死緩甚至死刑。
案件昨天下午2時在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約50人旁聽庭審,包括加拿大駐華使館官員、公衆和部分中外媒體記者。
《聯合早報》記者現場觀察,36歲的謝倫伯格由兩名庭警帶入法庭,他戴著眼鏡,神情嚴肅,身著黑色上衣,進入庭室時雙手戴著手銬,法官在庭審前請庭警除去戒具。
庭審期間,謝倫伯格宣讀了上訴理由,回答辯護律師和檢方提問,并做了總結陳述。現場有專人為謝倫伯格翻譯。
據庭上陳述的案情,檢方指謝倫伯格受人指派,在2014年11月19日到大連,意圖分裝一批放在租賃貨倉裡的222.035公斤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并通過海運從大連走私到澳大利亞。
檢方指他在抵達大連後曾到貨倉查看,還購買分裝工具和輪胎,准備把毒品藏入輪胎走私出境。這批毒品是在2014年11月11日從廣東運抵大連,由一名叫許清的人接收。謝倫伯格也是在許清的陪同下購買輪胎、工具和去倉庫。
許清在懷疑有涉毒活動後報案,警方之後在貨倉搜出20噸塑料顆粒,查獲藏匿其中的涉案毒品。檢方指,謝倫伯格在事情暴露後企圖從廣州轉機逃往泰國曼穀,但在廣州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