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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28日電/前“教育部長”葉俊榮任內於本月24日宣布“勉予同意”聘任管中閔為台灣大學校長,“教育部”第二天25日就以最速件發函通知台灣大學,台大也火速回文給“教育部”,預計安排管中閔在明年1月8日上任校長。“教育部”今天正式發出公文,同意管中閔1月8日上任台大校長,當日將由“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辦理監交。
台大證實,已經收到“教育部”公文。
管中閔是在2018年1月5日獲遴選為台灣大學第11任校長。
“教育部”發給台大的公文表示,管中閔的台大校長任期一任四年,任期從2019年1月8日起至2023年1月7日止。1月8日將由“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前往監交及致送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