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1日電/資深媒體人趙少康今天在台灣蘋果日報發表評論文章說,18日晚上“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受邀到台大政治系演講,7時開始講,7時25分即被鬧場人士打斷,指責江是“院長下令,警察打人”的元兇,必鬧之而後快,連江宜樺在黑板上寫“請理性”,都被擦掉甚至搶走粉筆,這種行為已經嚴重到犯了《刑法》的強制罪。
文章說,2014年318,太陽花學運佔領了“立法院”,到了323,變本加厲要夜襲攻進“行政院”,“立法院”被攻佔6天,成為無政府狀態,少部分人固然抱著看好戲的起鬨心態,大部分人還是不能認同這種非理性作法,“立法院”是“國會”,有其莊嚴性,豈可如此被任意踐踏羞辱,但因為“立法院”是民意機構,加上民進黨“立委”曲意護航,院方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看不到混過去,而學運人士佔據“立法院”時間久了,一方面師老兵疲,一方面話題已不新鮮,遂想進攻“行政院”,“行政院”不是“立法院”,豈容你任意入侵,如當晚“行政院”被學運人士成功霸佔,不僅顏面盡失,且會成為國際笑柄,對主政者而言必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當然要設法排除,不可能讓其得逞。
試想如果今天藍營人士以“促轉會”已自甘淪為東廠,委員們懷著報仇心態,假借轉型正義之名,實以鬥爭國民黨為能事,且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最新民意已經定了“促轉會”死罪,而“促轉會”居然不知悔改,還大剌剌召開記者會要“改鑄銅板、拆除銅像、撤除儀隊”,乃號召反對人士在夜間集結,進攻“行政院”,表達最深沉的抗議,你認為賴清德會容忍嗎?你認為“行政院”不會動用警力排除嗎?在排除過程中,不會有人受傷嗎?那賴清德是不是要背負“院長下令,警察打人”的罪名呢?還是賴清德一看苗頭不對,趕快辭職拔腿就跑呢? |